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靈修扎記
浪子的比喻
11耶穌又說:「一個人有兩個兒子。12小兒子對父親說:『父親,請你把我應得的家業分給我。』他父親就把財產分給他們。13過了不多幾天,小兒子把他一切所有的都收拾起來,往遠方去了。在那裏,他任意放蕩,浪費錢財。14他耗盡了一切所有的,又恰逢那地方有大饑荒,就窮困起來。15於是他去投靠當地的一個居民,那人打發他到田裏去放豬。16他恨不得拿豬所吃的豆莢充飢,也沒有人給他甚麼吃的。17他醒悟過來,就說:『我父親有多少雇工,糧食有餘,我倒在這裏餓死嗎?18我要起來,到我父親那裏去,對他說:父親!我得罪了天,又得罪了你,19從今以後,我不配稱為你的兒子,把我當作一個雇工吧。』20於是他起來,往他父親那裏去。相離還遠,他父親看見,就動了慈心,跑去擁抱著他,連連親他。21兒子對他說:『父親!我得罪了天,又得罪了你,從今以後,我不配稱為你的兒子。』22父親卻吩咐僕人:『快把那上好的袍子拿出來給他穿,把戒指戴在他指頭上,把鞋穿在他腳上,23把那肥牛犢牽來宰了,我們來吃喝慶祝;24因為我這個兒子是死而復活,失而復得的。』他們就開始慶祝。
25「那時,大兒子正在田裏。他回來,離家不遠時,聽見奏樂跳舞的聲音,26就叫一個僮僕來,問是甚麼事。27僮僕對他說:『你弟弟回來了,你父親因為他無災無病地回來,把肥牛犢宰了。』28大兒子就生氣,不肯進去,他父親出來勸他。29他對父親說:『你看,我服侍你這麼多年,從來沒有違背過你的命令,而你從來沒有給我一隻小山羊,叫我和朋友們一同快樂。30但你這個兒子和娼妓吃光了你的財產,他一回來,你倒為他宰了肥牛犢。』31父親對他說:『兒啊!你常和我同在,我所有的一切都是你的;32可是你這個弟弟是死而復活,失而復得的,所以我們理當歡喜慶祝。』」(和合本修訂版,路十五11-32)
在深層的禱告中,自己成為了耶穌浪子比喻中的大兒子:
當自己作為比喻中的大兒子時,眼見弟弟做盡不好的事,而他在拿了部份家產離開後竟然還有臉回來,重點是他回來後竟然得到父親如此地愛錫,他的回來就像是在搶走父親的愛和屬於我的東西。父親的愛是弟弟當初放棄的,但弟弟的回來竟然讓父親如此的愛錫,父親像是愛他比我還要多,看似父親的眼中只有他。而且弟弟當初已經拿走了屬於他的家產,餘下的家產不是屬於他的,但他的回來竟然可以得到父親上好的袍子、戒指,甚至是肥牛犢作慶祝。此刻作為大兒子的心情實在不是味兒,心裡盡是酸溜溜的感覺,實在難受。父親為何如此?難道自己在父親心中我就比不上一個這樣的弟弟嗎?
但當聽到父親所說「兒啊!你常和我同在,我所有的一切都是你的;可是你這個弟弟是死而復活,失而復得的,所以我們理當歡喜慶祝。」時,我才驚覺,呀,原來所有的東西都是父親的,父親有其對財產的主權。原來這些財產本來都不是自己的,而是父親的,然而父親卻說他的一切都是我的,這個事實實在無法叫我不感動的。這是父親的恩典,是他對我的愛。而我原來只是為了這些財產才事奉父親的嗎?我看人的價值原來比那些財產更低嗎?
更重要的是,從父親對我說的那句「兒啊!你常和我同在」,更叫我醒覺,原來我一直就和父親在一起,他一直就是如此地愛我,照顧我。我們常在一起!難道此刻我就對父親沒有信心,覺得他就此不再愛我嗎?人的價值在父親眼中就是如此寶貴!更何況那是一個浪子回頭的弟弟呢。難道我覺得父親不該愛那個弟弟嗎?我覺得神不該愛和拯救那些我不喜歡的人嗎?實在自覺慚愧。作為大兒子應該要出去與弟弟擁抱,為著他能回到家裡,回到父親身邊而相擁而哭!
神的愛真的是很大,也很深!而父親對大兒子與小兒子的愛根本就不在乎那些財產怎樣,而我們對愛人靈魂的心又有多少呢?這是我們需要反省的。
(記於2019年10月15日課堂後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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